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部分)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申请条件: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保
申请渠道:可到注册地街道人社中心现场申请或通过青岛市人社局官网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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