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目前政策
申领对象: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领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
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计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领途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线上申请;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现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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